校政字[2010]号
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师教学考核的通知
各学院(部)
根据校政字[2009]33号《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年度考核办法》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、创造性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学校将开展教师教学年度考核。
考核对象、考核内容及积分标准、考核结果、组织领导与程序、教学考核结果的使用等相关规定见《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年度考核办法》。
考核结束后,各学院(部)应汇总教师的考核结果,并连同教师的教学考核表于12月31日(周五)一并交教务处,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。
安徽财经大学
二��一��年十二月一日